关于2022年3月2日拟作出滑县民政局滑县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增设火化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4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民政局 | 滑县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增设火化设施项目 | 滑县殡仪馆院内 | 天津青草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1. 废气: 火化废气经冷却+旋风除尘+布袋除尘+除酸(石灰粉+活性炭粉)+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2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3. 噪声: 经采取在火化炉风机加设减震垫,风机管道进出口加装消声器,设备房设吸声材料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废减震垫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5㎡)后定期外售;除尘飞灰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同废活性炭统一在5㎡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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