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滑县鑫鼎新型建材厂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15万立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0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鑫鼎新型建材厂 | 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15万立方建设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小铺乡申堤上村东南8m处 | 河北昂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占地面积6000㎡,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1〕5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运输车辆扬尘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地面降尘;水泥筒仓粉尘、石灰筒仓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石灰、铝粉搅拌机加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燃料分级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8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非烧结砖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限值要求。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 营运期: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反冲洗水、搅拌机冲洗水回用于搅拌工序配料使用,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 施工期:采用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上料机、搅拌机、切割机、滏、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振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叠加值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切割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渣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废减振垫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