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和市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合理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包括现有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流程等),并于2025年7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办法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准招收不足龄儿童和已注册小学学籍学生入学;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是2025年小学六年级在籍在校毕业生,不准招收非小学毕业生入学(以学籍为准)。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间段内,使用“河南政务服务网”中“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进行新生报名。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教育入学一件事”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录取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3.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按照以下分类情况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一类,户籍类: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户籍均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第二类,房产类: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有房产,且已经实际居住。
第三类,务工经商类: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或经商地点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区域范围,且已经实际稳定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持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学生时,应依规录取第一类情况学生,确保第一类情况学生有就读学位;学校在录完第一类情况学生之后,尚有学位且能完全满足第二类情况学生就读要求的,则依次录取第二类学生;如学位不足,则由第二类情况的所有学生参与电脑随机录取或调剂到就近公办学校,以此类推。
4.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报名的学生,全县公民办学校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同步录取。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同步进行。选报公办学校的学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公办学校进行录取;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5.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公办学校要进行二次录取,公办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按照上述招生办法中第3项要求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举办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会,组织引导片区范围内的新生家长参加,将学校的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流程、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间等向广大家长进行细致解读,并对家长的各种疑惑和问题进行解答。
2.不熟悉电脑、不会线上操作报名的家长,可以到学校(报名点)接受现场指导。系统中无法审核的资料,家长可以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对不属于本校招生片区的学生,要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到规定学校进行报名。
3.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时,由中心校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公证处负责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后,学校必须无条件全部接受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
4.各中心校和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二次录取。但二次录取的学生要排在首次录取学生之后,如果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学位已满,二次录取的学生要接受统一调剂。
5.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要到学校(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导致学生无法参与电脑随机录取的,责任自负。
6.无身份证号学生报名时,家长要提供姓名、出生日期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以确认学生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无误。
7.各中心校和学校要提前将辖区内的报名点及咨询电话进行公布。同时,为方便群众咨询招生入学政策、解决部分家长不熟悉电脑、不会线上操作报名的实际困难,学校(报名点)要设置招生服务窗口,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电话,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人员为学生、家长提供热情服务,主动帮助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和家长准确填报学生信息,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8.新生报名要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每位学生只能受理一次有效申请,线上报名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或撤回、删除,符合多个学校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报名时要考虑清楚,慎重选择学校。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学生被学校录取后,如又到其他学校报名,因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日程安排
1.7月30日前。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备案,并公布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1)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乡镇为单位报送;(2)县城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中心校、职成教股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2.7月31日至8月4日。组织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活动,组织学校“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专题培训。
3.8月5日至14日。各学校组织指导家长使用“河南政务服务网”中“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进行报名,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公办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民办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8月15日至17日。公民办学校同步进行录取。公办学校对各类学生进行首次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示录取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5.8月18日至2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符合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6.8月21日至22日。公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二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