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区生产总值:经初步核算,一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0.2亿元,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5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32.98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55.75亿元,增长7.2%。
2、规模以上工业:一季度,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8%。
3、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3.8%。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5.58亿元,增长8.3%。
附注:
指标解释
GDP是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和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