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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法院:用心办案护航企业 公正裁判助力营商

发布时间: 2022-05-07 作者 来源: 滑县法院

  “赵法官,这次诉讼我们企业输的心服口服,您的用心我们感受真切,今后我们一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为滑县营商环境再上一个台阶尽绵薄之力!”这天,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两名代表送来一面锦旗,承办法官赵政凯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收到来自败诉方的锦旗,回想审理经过感触颇深。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及第三人从被告公司处承包当地中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因工程款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2392128.87元。因一审被告缺席,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后该案经再审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承办法官赵政凯随即向档案室借阅全部原审卷宗,详细了解案件具体细节,为开庭做好充足准备。考虑到被告是本地一家民营企业,为了公正高效审结此案,开庭前赵法官主动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劝解,无奈双方当事人矛盾积攒较深,案件调解难度大。

  “原告二人与第三人是合伙关系,被告公司已经向第三人支付工程款462200元,该款项应予扣除!”

  “对于该款项的数额及性质,原告均不予认可,第三人系被告公司代理人,没有将上述款项转交原告,被告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争锋相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赵法官与合议庭成员迅速研判案情,明确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已付工程款数额及支付第三人的款型应否从原告诉请中扣除问题。

  为了查清事实,赵法官对当事人提交的39份证据逐份审查、抽丝剥茧,最终确定了已付工程款数额,并根据涉案工程的出资、施工及结算情况,原告与第三人共同为债权人出具欠据、合伙承包案外工程的行为综合判断,认定与原告与第三人系合伙关系,均是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最终经过合议依法作出裁判,被告支付二原告工程款251727.4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赵法官24页的判决书说理透彻,事实认定有力有据,清晰完整的阐述了原告应得工程款数额,原告赢的明明白白;赵法官审理公平公正,判后答疑耐心细致,被告输的心服口服。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锦旗虽小,分量不轻,赫然写着24个大字“依法公平公正判案一堂明镜 热情护航企业发展正气浩然”。来自败诉方的称赞显得尤为不易,一面普通的锦旗,赢得的是民心,彰显的是法官护航企业发展、创优法治环境的决心。这面锦旗鞭策着每一位法官,要时时装着百姓,刻刻念着企业,处处维护公正。

  近年来,滑县法院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依法全方位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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