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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纪检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5-05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内设15个职能处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三)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直各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七)调查了解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直、乡(镇)纪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和监督其他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和组织建设工作。

(九)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纪委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职工65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着力持续纠正“四风”、实践“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育预防,积极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含1个二级预算单位,具体为滑县综合办案服务中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088.5959万元,支出总计1088.595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0.8万元。减少比例4.5%,经费略有减少等原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88.5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88.5959(详见表02)。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88.5959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40.2143万元,占49.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5335万元,占6.57%;商品服务支出78.0450万元,占7.17%;项目支出398.8031万元,占36.64%(详见表0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40.2143万元,占49.62%;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71.5335万元,占6.57%;商品服务支出78.0450万元,占7.17%;项目支出398.8031万元,占36.64%(以上详见表07)。主要项目(详见表06-1)是:1.纪检委特勤补助,2.人员目标考核奖及健康费,3.应休未休年假,4.廉政戏曲,5.纪委办案装备,6.宣教基地建设,7、巡查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0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维护费管理;三是考虑到当前县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尚在推进中,由于本部门车改后保留车辆编制数尚未最后确定,暂按初步核定车辆编制数核定,待改革到位后县财政将根据核编情况对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统一调整。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89.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资金。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2017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xls]  14K]
  [2017年单位预算绩效申报表.XLS]  12K]
  [滑县纪检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统计表.xls]  1531K]
  [滑县纪检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1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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