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3-24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滑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隶属于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内设3个职能股室。
2010年,根据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滑发[2010]5号),将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牌子。2014年中共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县委、滑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滑文[2014]58号),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更名为滑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牌子。2015年6月县政府“三定方案”,《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滑政办[2015]68号,在县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41名中,含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1名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员编制。
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关系的有关事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全县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防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渗透活动,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员编制与县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在一起。现有主任1人(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编制在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在职人员3人(编制在县政府办公室),退休人员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全县民族宗教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1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0.1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8.38万元,占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3万元,占18%;商品服务支出1.85万元,占3%;项目支出37.22万元,占53%。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8.38万元,占26%;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2.73万元,占18%;商品服务支出1.85万元,占3%;项目支出37.22万元,占53%。主要项目是省民委下达的少数民族基本建设发展资金,其中30万元用于牛屯镇张营村(蒙古族聚居村)道路建设。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8.38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2.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经费安排。多年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2、2016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2016年公车改革,车辆上缴,没有安排公务交通经费。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34万元,主要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
附表:滑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附件下载: | ||
[滑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表.XLS] 80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