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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

发布时间: 2014-10-28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林业局为县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

1、主要任务

(1)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职责。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滑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搞好全县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拟订全县荒漠化防治规划和有关地方标准及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全县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经济林产品(包括干鲜果品、木本粮油、饮料、调香科和木本药材)、森林食品(包括食用菌、林木蔬菜、食用花卉、花蜜产品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质量安全工作。

(9)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狩猎证审批职责。

(10)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县木材生产、林木种苗生产、木桨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木本药材、花卉等林业产业。

(12)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滑县林业总站(林业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搞好车辆管理工作;搞好有关公事活动的安排与接待工作。

(2)造林绿化管理股。承担全县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苗、木本药材、花卉等生产经营;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指导搞好全县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3)资源林政管理股。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对依法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监督森林资源及其管理机构;负责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工作;宣传林业政策与法规;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行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搞好木、竹市场管理;按照有关程序,做好木材采伐证、木材运输证、野生动物有关证件及其他证件的签发工作;拟订全县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森林公园的有关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森林防火的有关工作。

(4)人事教育股。组织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林业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林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5)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股。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指导全县有关林业产业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工作。

3、人员编制

林业局全供事业编制17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事项

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县林业部门直属机构,列入县公安局建制序列,受县林业部门和县公安部门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县林业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县公安部门管理为主。

(二)国有滑县林场

主要任务: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林木种苗规划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良种繁育与新技术推广,管理人员培训,林木种苗调剂,林木信息服务。

国有滑县林场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事业编制10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3名;经费自理。

(三)滑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任务: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推广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监督管理与指导,林业技术人员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滑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事业编制1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四)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主要任务: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预测预报、检疫与执法、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防治检疫技术开发与推广及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宣传。

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事业编制6名,其中:站长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五)滑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快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科技进步,研究、引进、推广现代园林绿化新技术;在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规划、管理和保护,负责监督古树名木的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规划及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和工程竣工后绿化工程的验收;承担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全县绿地系统规划及年度绿化安排;负责对城市绿化用苗木和花卉的验收;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监管范围内绿地的清扫保洁保持绿地卫生;负责监护范围内花草树木及园林设施的保护工作。

滑县园林绿化管理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六)国有滑县苗圃

主要任务: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护林防火。

国有滑县苗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事业编制1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经费实行财政差额拨款。

(七)滑县林政稽查大队

主要任务:负责对全县木材集散地、木材市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车站货场、贮木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采伐、收购、运输、销售木材的违法活动。

滑县林政稽查大队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事业编制3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自理。

    附件下载:
  [林业局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doc]  28K]
  [林业局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doc]  103K]
  [林业局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doc]  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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