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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8-10-15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内设五个职能科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行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2、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新闻出版、文物等文化市场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演出和娱乐、网络、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场所及文物保护管理、经营、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对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印刷、复制和出版物的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5、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的检查落实;承担“扫黄打非”执法工作。

6、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职工27人,离退休人员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为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340.85万元,支出总计340.8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07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34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6.86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43.9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34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86万元,占75%;项目支出83.99万元,占25%。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我单位2018年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96.8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23.18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34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7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28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14.47万元,占5%。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6.8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比2017年减少0.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18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和公务交通补贴两项制度实施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通过实施公务用车使用申请管理制度等有效措施,加强运行维护费管理等。

(4)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4.8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拟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涉及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账面金额共66.57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账面金额0万元,通用设备56.69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文物及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8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等。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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