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1-19
作者
来源:
滑政复〔2021〕4号 签发人:陆志杰
办理结果:B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
答 复
尊敬的民革安阳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9年滑县将筹备城市社区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台账,出台了《中共滑县县委办公室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规划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滑办〔2019〕13号)文件,制定社区划分方案,2019年8月经滑县人民政府批复道口镇街道、锦和街道、城关街道、小铺乡设立了30个城市社区。2020年6月批复设立城关街道高铁社区。目前滑县共31个社区。
滑县城市社区还处在起步建设阶段,社区劳务派遣人员已经成为了城市社区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城市社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截至目前滑县为31个城市社区招录了42名劳务派遣人员。
二、落实情况
(一)关于“提高工资薪酬待遇”的问题
在当前物价指数及生活压力也相对较大的环境下,工资水平确实偏低,建议提高工作人员工资基数。参照政府专业技术雇员的工作薪酬体系,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的薪资标准,有效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同时,结合组织、人社、财政局意见,积极向县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工作,在日后的事业编制考试、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加分。
(二)关于“完善加班工资补助”的问题
根据社区工作人员“白+黑”、“5+2”的工作强度和特殊性,参照《劳动法》有关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1.在工作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1.5倍工资);2.在休息日加班的,而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2倍工资);3.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3倍工资),给予加班的社区工作人员相应的加班补助,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关于“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的问题
社区工作人员作为政府基层人员,直接面向并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为了有效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精神和“为人民服务”宗旨,应参照街道办雇员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社区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工资为基数按照考核成绩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考核奖励,推动社区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人民办实事。
下一步滑县将结合以上举措及市级先进做法和经验,争取早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薪酬。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