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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22 作者 来源: 滑县县委县政府督察局

  滑政复〔2022〕8号

  关于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3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明新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医养结合,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相关政策,经认真研究后,针对你所提出的建议在滑县的职责范围内答复如下:

  一、建议制定较为详细、具体易操作的医养结合发展规划,为县级的医养结合发展提供支撑,为医养产业发展提供方向。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医养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市民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打造全市医养结合规范化、标准化、可复制的示范点,为各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示范带动。

  一是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立足实际,建立紧密型医养联合体。二是全力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向家庭、社区延伸,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三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职工医院、疗养院等医疗机构盘活优质资源,转型发展,开设养老床位,延伸服务。四是大力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和精神病科等,鼓励医疗机构开辟绿色就医通道,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五是加大对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为居家老人提供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三、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项目,加大医养结合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一是鼓励医学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医养结合专业方向的复合型医师、家庭护理专业,增设老年服务相关专业和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等课程。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才培训规划。二是利用实施全程就业指导、定向培养、建立实训基地等方式,对医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实践操作等培训,支持和鼓励参加国家技能职称晋升考试。对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提升人员技能水平等级,加快形成一支专业、稳定的技术队伍。三是鼓励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服务,给予待遇倾斜。

  四、实施部门联动,出台医疗、医保、养老等融合发展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真正实现养老机构能看病、养老机构能养老。

  目前滑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道口、小铺、半坡店外,均建设了中医馆,提高了诊治老年病、慢性病的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保健等服务。卫健委支持有条件的卫生院到养老院(敬老院)设立诊所、医务室等,或开展定期巡诊工作,主要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

  今明两年二级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滑县中医院已设置了治未病科,增设老年医疗养老床位,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的相关工作。积极推动滑县中心医院老年护理院早日落地,可增加养老床位400张,从而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期关怀等一系列服务。同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继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经营性质的医养结合机构,让他们放心去经营医养结合机构。

  目前,滑县仍在探索医养结合的路子,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已制定了《滑县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已经政府常务会通过,争取建立更多的医养结合机构,惠及更多的老年人。

  五、建议出台放宽土地、环保等利于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促进现有的医养结合机构不断完善、不断提高,不断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根据河南省卫健委等12部门联合下达的《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豫卫老龄〔2020〕4号)文件精神,第一款第一条: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设立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第一款第二条: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医疗机构的,应依法在登记机关变更服务范围、经营范围或主要职责,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第四款第二条: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执行居民水电气热价格。第四款第三条:加强土地供应保障。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科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符合规划并经依法登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六、建议市有关部门加大对滑县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全机制、医养融合、服务供给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快我县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组织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拓展养老照护服务功能,提升医疗机构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上门巡诊服务,把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和安宁疗护等做为主要服务内容。

  2021年,确定老庙乡、万古镇、牛屯镇、焦虎镇为医养结合试点,积极探索乡镇敬老院与卫生院“两院合一、无缝对接”医养新模式,乡镇卫生院收住敬老院中生活不能自理、因病致残、患慢性病的老人,另外生活能自理的老人继续住在敬老院,由卫生院医护团队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在2022年前,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便利绿色通道达100%。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引导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与签约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确保预约转诊者优先诊疗、住院,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使老年人有幸福感、获得感。

  望以后多多监督工作给予更多的建议与想法,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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