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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501-2015-00023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2015年滑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5-11-25

2015年滑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视频监控人员20名,其中计算机、通信类专业10人,不限专业10人。派遣到滑县110联动指挥中心相关岗位,从事视频监控巡查、社会联动接警、网格巡查等工作。

特勤人员招聘24名,其中女4人,男20人(其中退伍军人、体校毕业生10人)。日常参与治安协勤,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双规”、“两指”人员的陪护工作。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3、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不怕牺牲,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法纪;

4、具有滑县户籍或滑县生源;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勤岗位的退伍军人、体校毕业生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报考特勤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侧裸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和疤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劳务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2015年11月25日,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7日(每日8:30-12:00;15:00-17:00)。

2、报名地点:滑县公安局(滑州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传达室

3、报名咨询电话:0372-8134561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2)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5年滑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表2)。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4)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5)不收取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6、报名结束后,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7、准考证领取:应聘者于2015年12月9日到10日,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所报考岗位等信息一致,否则,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及时在滑县公安局和滑县涉法涉诉接访中心门口张贴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报考代码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

4、因应聘者在面试通知单领取时或之前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同一报考代码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法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员。

4、考试总成绩和名次及时滑县公安局和滑县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大门口张贴公布。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的名次,按同一报考代码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同一报考代码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政审

政审工作由滑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录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3、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劳务派遣

1、考核合格者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派遣到相关岗位工作,拟派遣人员名单在滑县公安局和滑县涉法涉诉接访中心门口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派遣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3、劳务派遣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

4、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所聘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省政府确定的我县职工最低标准执行,以后每年的工资均依照当年最低工资的涨幅标准执行,工龄工资每年递增15元。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保险金,法定假日、公休日;因公伤亡的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办理抚恤事宜。加班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实际情况支付,统一向县财政申请;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当年县财政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招聘由滑县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本简章由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滑县政法纪工委 0372-8125311

滑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2015年滑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明细表》.docx]  13K]
  [《2015年滑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1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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