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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4-10 作者 来源:

 一、出台背景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政〔2023〕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特此印发《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县“十大战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掌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的发展情况。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管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新时代富有影响力的区域中等城市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2、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3、组建普查队伍。各乡镇(街道)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区域普查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单位商调或从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经费保障。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县级财政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普查工作要求

  1、严格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

  2、确保数据质量。要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3、创新普查方式。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4、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5、强化成果应用。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经济普查成果,积极创新开发机制、搭建应用平台、拓展应用领域,广泛动员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参与普查资料开发,认真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和说明工作,深入开展普查数据分析与研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滑县统计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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