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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 《大运河滑县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1-09 作者 来源:

    

  《大运河滑县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已由县政府批准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大运河滑县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大运河河南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大运河滑县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八章三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明确了《细则》的编制目的和管控目标,阐述了核心监控区和滨河生态空间的管控范围和面积。

  (二)分区约束性管制。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将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划分为文化遗产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等六个分区,各分区实行差异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其中城镇发展区的建成区主要约束卫河东岸300米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建筑高度、密度及风格等,1000米范围内腾退土地的用途;非建成区主要约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筑规模等。

  (三)准入条件。主要阐述了核心监控区及滨河生态空间内建设项目分别按负面清单、正面清单进行准入管理。

  (四)空间形态与风貌指引。依据历史、文化、空间特征,将核心监控区分为三大风貌区,分别提出了风貌指引的方向。

  (五)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原则,提出了生态修复目标及生态修复措施,并建立生态修复治理激励机制。

  (六)部门职责。明确了发改、自然资源、文广体旅、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运河遗产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本《细则》审核、审批和监管等工作的相应职责,实现统筹管理和保护。

  (七)实施保障。提出将管控措施纳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到详细规划。明确了报请安阳市“一事一议”联审机构批准的事项。

  (八)附则。明确了《细则》的施行时间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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