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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

发布时间: 2023-12-20 作者 来源: 滑县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创新思路和模式,先行先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促进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规划项目

  2024年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计划投入各级衔接资金18005.41万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产业发展项目、巩固三保障成果、就业项目4类共147个项目。

  (一)乡村建设行动

  1.乡村道路硬化项目。利用衔接资金4994.77万元,在上官镇吴村、老爷庙乡西李家村等21个乡镇128个行政村修建乡村道路,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修建道路路面平整,强度达标,方便61564户农户出行。(业务主管部门:县交通局,项目实施单位:高平镇人民政府、桑村乡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慈周寨镇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大寨乡人民政府、留固镇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四间房镇人民政府、牛屯镇人民政府、八里营镇人民政府、焦虎镇人民政府、半坡店镇人民政府、白道口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老爷庙乡人民政府、赵营镇人民政府、枣村乡人民政府、小铺乡人民政府)

  (二)产业发展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通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项目,进一步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稳定增收。

  1.滑县2024年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利用衔接资金11375万元,作为相关行政村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资金,注入13家农业产业企业(合作社),用于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以上项目资产管理、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如下:

  资产管理。生产、繁育养殖厂房(车间)及配套设施建成后按照注入资金物化成项目资产确权给受扶持村集体。

  利益联结。一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建设单位(运营方)每年按实际投资额的7%支付租金,租金归受扶持村集体所有,用于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事业发展。租用期限及租金有关政策要求暂定15年,15年内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执行上级政策,15年后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二是增加低收入群体务工收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运行用工优先使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是加强务工技能培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注重对务工人员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增收技能。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及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拉长产业链条,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2.2024年滑县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利用衔接资金532万元,实施贷款贴息项目,为全县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前3个季度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小额贷款提供贴息。(业务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

  2024年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利用衔接资金570.15万元,对2023年春季因特殊原因未补贴的学生及全县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学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的学生进行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业务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就业项目

  2024年滑县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利用衔接资金41.53万元,对2023年下半年-2024上半年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根据受训劳动力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的工种分类,分别给予1500元或1800元或2000元三种标准的补助。(业务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项目管理费

  1.2024年滑县项目管理费。利用衔接资金327.98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绩效管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项目整体绩效,提高群众满意度。(业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2024年滑县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利用衔接资金30万元,用于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以及改善驻村工作生活条件相关经费支出,每年每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5万元。(业务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留固镇人民政府、八里营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枣村乡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半坡店镇人民政府、白道口镇人民政府、高平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领导、时间有安排、决策有部署、项目有进展、帮扶见成效。

  (二)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一是进一步健全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部门、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部门联动机制,理顺项目建设各项程序、环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导组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季节性、时效性,按照进度安排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健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机制,细化规则、正向激励,给予敢于担当者一定的“试错权”。要宽容失败,把在工作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想不开、背包袱。

附件:滑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明细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告公示单位: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fpbzhg@163.com

  监督电话:0372-5500315 0372-2163701 0371-65919535 12317

  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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