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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2017年9月5日)

发布时间: 2017-09-06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9月5日,驻京津冀晋豫的21个督查组对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任务的1416个具体任务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241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点位中,虚报整改完成情况的71个,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141个,涉气“散乱污”违法生产或有生产迹象的17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8个,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3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1个。

根据9月4日-5日督查组检查情况,河北省、河南省存在28家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典型的情况如下: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兆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挤出工序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玉田县郭家屯镇京秦高速碎石厂现场检查时已停产,破碎设备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输送带、原料防无扬尘措施。

河北省保定安国市伊康药业有限公司药物提取工序中的干燥环节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上报已整治完成的唐县金鑫耐火材料厂,烟气出口配套简易水浴除尘设施,未配套脱硫设施,督查组现场发现烟囱底部设有旁路,烟尘可从旁路直接排放;上报已整治完成的唐县迷城太行山耐火材料厂烟道中部与旧烟囱底部联通,烟气未经处理从旧烟囱直接排放。

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河北省沧州市孟庄县玖鑫法兰管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生产迹象,无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中丁徐文阁胶管厂、中丁徐庆福胶管厂仍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平乡县油照乡刘洪恩塑料加工厂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热熔设备有余温,有生产迹象,无环保手续,造粒工序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

已完成整治的河南省安阳市尝有福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经检测脱硫设施脱硫剂pH值为5-6之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滑县河南四方门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喷涂车间废气治理设施部分被拆除,调漆房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喷涂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欣永福门窗厂在无恢复生产会签文件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烤漆和喷涂车间密闭不严,酸洗车间无酸雾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恒丰玻璃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破碎设备未安装粉尘治理设施,原料加工车间未采取密闭措施,未列入工业扬尘整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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