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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上官镇自强农机制造厂农机制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7-2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201738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上官镇自强农机制造厂农机制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上官镇自强农机制造厂

你单位委托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上官镇自强农机制造厂农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上官镇孟庄西北402m,占地面积1531.573m2,项目投资30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和烘干废气。焊接烟尘车间安装3个排风扇,加强空气流通;喷塑粉尘经聚氨酯滤芯除尘器处理;建设密闭的喷塑、烘干工序车间,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烟囱外排,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 

2. 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沤制农肥。

3. 噪声: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音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要求。

4. 固体废物:边角料、焊渣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就近的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设置有三防措施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7518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上官镇环保所、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518日印发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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