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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盛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滑县盛兴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

发布时间: 2017-07-2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201735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盛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滑县盛兴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滑县盛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盛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滑县盛兴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牛屯镇双狮村西侧538,占地面积34425.31,项目投资800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粮食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仓储阻隔、厂区围墙阻隔、仓储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熏蒸废气结束后或需要开仓时,通过风机抽风,空气循环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2. 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洗漱废水、冲厕废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3. 噪声:通过加装设备减振、采取厂房隔音等措施,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要求。

4. 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熏蒸片留下的少量熏蒸药渣及筛选出的生产垃圾秸秆、小砖石等。熏蒸药渣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生产垃圾收集后运送至垃圾中转站,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建设项目规模发生变化,滑县滑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滑南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同时废止。

 

 

 

2017515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牛屯镇环保所、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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