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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老庙众合大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7-2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201730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老庙众合大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老庙众合大酒店

你单位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老庙众合大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老庙乡老庙集南街原老庙棉花加工厂院内项目投资1600万元,占地面积4000 m2,建筑面积5000m2。酒店设计共6层,房间120间,洗浴床位180张。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营运期: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 废水:

营运期:通过隔油池+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 噪声:

营运期:通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营运期: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重新审核。

 

 

 2017424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老庙乡环保所、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4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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