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行政许可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增省道306线滑县境老爷庙至新乡交界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7-2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7〕28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增省道306线滑县境老爷庙至新乡交界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滑县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新增省道306线滑县境老爷庙至新乡交界段改建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该项目起点位于滑县老庙乡黄庄河桥西侧200米,止于滑县与新乡市延津丰庄交界,全长37.92937km。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书》。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①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文件落实,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与主管部门联网;必须使用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和配制砂浆;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墙,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对施工现场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

施工营地设置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主要是汽车尾气、路面扬尘,在公路两侧种植多层次的绿化林带,选用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吸附能力强的树种。

2.噪声

施工期:固定地点施工机械操作场地,设置在300m范围内无村庄和学校等敏感人群的地方,在居民和学校等敏感人群点附近施工要设置临时声屏障,减轻施工噪音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至14:00严禁施工。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运营期:在涉及环境敏感点、过村镇路段设3-6m高的声屏障、减速带。

3.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砂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

运营期:养护区生活废水建设一座10m3化粪池处理,用于沤制农家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路基铺设时清除路面的废渣用于填坑、铺路,做到综合利用。

营运期:主要是来往车辆上抛落的杂物、养护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17417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417日印发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08 10: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