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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鼎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

发布时间: 2017-07-2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201724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鼎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滑县鼎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鼎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小铺乡杨公店村西380,占地面积6048.98234亩),建筑面积4300,项目投资900万元,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

①施工场地必须“湿身”作业,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对施工现场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

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撒漏;

设置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

砂的破碎和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采用负压抽风方式收集除尘后经不低于15米并出本体建筑物3m 以上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

贮存原料的筒仓的呼吸孔及放空口产生的粉尘,每个筒仓仓顶设置滤芯除尘系统和布袋除尘系统,收集除尘后不低于15米并出本体建筑物3m 以上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

 原料的提升、搅拌混合、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安装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回收处理;

设置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厂区地面根据生产需要需硬化的必须硬化,其它地面绿化,真正做到低头看时不是硬化就是绿化,无裸露土地;厂区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定期对厂区地面洒水抑尘,做到厂区喷淋全覆盖;

⑥厂界四周建设不低于5米围墙;厂界周边植树绿化;

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

2. 废水:

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

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沤制农肥。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运营期:采取定期加润滑油封闭隔声、设置减震垫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弃土用于绿地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市政部门制定地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冲洗废水沉淀物晾干后可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填埋筑路;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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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小铺乡环保所、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4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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