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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4-20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工作方案》(滑政〔2018〕7号)和《滑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滑政〔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政府(街道)、中心校和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科学谋划,制定方案

2.各中心校、局属学校要结合实际,以破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科学谋划,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和平稳进行,并于7月1日前报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三、明确政策,严格落实

3.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中心校和县教育局备案。

4.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学校的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5.严格落实优质均衡政策。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快慢班、大小班、尖子班等。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重新备案。2020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6.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县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安排部署,统一采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7.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管理,统筹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8.全面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因校施策,特别是县城区域内的学校,一定要结合新增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存在大班额、超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今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均应控制在55人以内,确保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现有大班数量明显下降。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四、依法保障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9.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实行“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要依法保障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安排至滑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学习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教育关爱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不同群体学生,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关爱和帮扶资助,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10.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退役军人、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五、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职责

11.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强化属地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心校和学校要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和排查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防止辍学反弹,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

12.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校际、城乡、区域之间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13.严查非法办学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4.各学校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宣传学校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重点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使其成长为有益于社会的人。要着力宣传好国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和资助政策,帮助解除后顾之忧。

15.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流程等)、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七、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

16.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和中心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7.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同时,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18.2020年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要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执行落实情况、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招生实施细则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招生

实 施 细 则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科学谋划,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包括现有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流程等),招生工作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2020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均应控制在55人以内,确保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二、招生办法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和发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等。

2.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学校辖区内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学校辖区内的2020年小学六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3.学生或家长均需通过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报名。选择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为报名点,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具体要求以招生学校公布的为准。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完成后不得更改。

(1)公办学校

第一志愿选报公办学校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必须填报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否则,无法录取。

(2)民办学校

第一志愿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第二志愿必须填报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否则,无法录取。

5.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以下分类情况组织实施。

第一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子女户籍均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区域范围,且入户时间满一年以上;

第二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该招生区域有房产(以房产证或备案房产合同为准),且入住时间满一年以上(以交纳相关费用单据的开具时间为准);

第三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经商地点或工作单位在该招生区域,且经商或务工时间满一年以上(经商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务工需提交单位证明信、工资花名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学校应依规录取第一类情况学生,确保第一类情况学生都有就读学位;学校在录完第一类情况学生之后,尚有学位且能完全满足第二类情况学生就读要求的,则依次录取第二类学生;如学位不足,则由第二类情况的所有学生参与电脑随机录取或向就近公办学校分流,以此类推。

6.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三、招生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是中心校和招生学校,各中心校和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公示领导小组名单、招生方案、录取结果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2.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时,由中心校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公证处负责公证,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后,学校必须无条件全部接受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

3.寄宿制学校学生的住宿条件必须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4.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新冠肺炎疫情,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生不得入住校外就餐休息场所。

5.各学校均要设置招生政策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并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人员负责招生咨询,为群众咨询提供更多方便。

6.对在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责令返原籍就读;对证件把关不严,私自接受不符合条件学生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日程安排

1.7月1日前。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审批。(1)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乡镇为单位报送;(2)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3)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经中心校、职成教股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2.7月5日前。经县教育局批准后的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要在大门口张贴公布。

3.7月6日至27日。宣传上级招生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4.7月28日至8月10日。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报名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5.8月11日至12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6.8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示录取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

报到。

7.8月16日至17日。公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各类学生进行录取。

8.8月18日。需要对第二类或第三类情况学生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的公办学校,按照电脑随机录取办法组织实施,公示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9.8月1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五、报名程序

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采集学生信息或到报名点采集学生信息。

第一步:输入登录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

第二步:小学一年级选择“小学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初中七年级选择“初中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

第三步:按页面上的提示,选择学生三类情况(户籍、房产、父母务工)之一所在地的公办学校为报名点。

第四步:按页面上的提示,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完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第五步:按页面上的提示,上传证明材料。

第六步:学生或家长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第七步:学生或家长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页面上的提示填报志愿。

第八步:由学校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进行新生录取,同时发放通知书。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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