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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24 作者 来源: 教育股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招报名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全县各初中负责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类考生的报名工作,并对考生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及资格审查;组织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进行网上报名。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选定报考类别,完成普通高中报考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对象为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类考生。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3”。

  二、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选报,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一)面向全省提前批志愿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体检合格考生可填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填报宏志班的考生资格经县教育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各初中务必于6月1日前将考生审核材料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二)县提前批次志愿

  体音美专业合格考生填报此项志愿。每个考生限报考一所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如有兼报两所招收特长生学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提前批录取资格。专业加试由县教育局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分学校组织实施。各普通高中务必于5 月 28日前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县教育局。

  (三)普通高中批次志愿

  批次志愿: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生可自主填报一个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所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8:00至6月 3日24:00。

  征求志愿: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高中进行征求志愿。只设一个志愿,凡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在征求志愿时重新选报一个志愿进行补录。征求志愿考生在8 月5 日8:00— 8月9 日18:00前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edu.gov.cn) 点击“征求志愿”,输入考生登录账号(准考证号)、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对公布有征求志愿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各征求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务必于 8月 4日前将征求志愿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各初中打印出《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有照顾加分项目考生,一并打印《照顾对象登记表》,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要求打印表一并报县教育局。

  三、命题考试

  (一)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二)考试

  中招考试由县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地理学科纳入许昌市、濮阳市、济源示范区中招文化课考试科目。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2)。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三)阅卷

  县招办负责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四、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县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我县将于 7月10 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河南省高中阶段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一)面向全省提前批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县组织开展中招录取工作。

  (二)县提前批

  按照《滑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滑教〔2021〕87号)要求,录取体音美专业合格的特长生。(三)普通高中

  按批次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先录统招生,后录分配生,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和中招成绩相应的位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总评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高中进行第二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只能录取报考本校志愿的考生,学校之间互不兼录。在录取过程中,对中招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三科成绩再次相同,则对这些考生一并录取,其它招生计划不变。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征求志愿录取时仍然按照剩余招生计划、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五、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为了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县普通高中的分配生比例为65%,并适当向偏远薄弱农村初中倾斜,分配生名额安排见“附件4”。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在招生录取学校学籍连续保留三年,且学籍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册;②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除外)。转学学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二)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各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应报县教育局备案。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审核宏志班资格。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县教育局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5)。

  (六)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八)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在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县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普及程度。制订并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1年),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中心校,各高中、初中都要成立相应组织,组长由校长担任。统筹做好中招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县教育局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各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县招办、装备中心、体卫艺办要及时将考生文化成绩、理化生实验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的电子文档报教育股汇总,统一进行中招信息平台成绩录入,同时提供纸质成绩册,成绩册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1.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由毕业学校留存。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招收借读生,严控大班额,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2.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各高中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3.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县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我县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滑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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