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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1 作者 来源: 教育股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08号)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招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根据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科学编制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中招报名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全县各初中负责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类考生的报名工作,并对考生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及资格审查;组织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选定报考类别,完成普通高中报考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对象为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类考生。2023年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件3)。

  三、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选报,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一)面向全省提前批志愿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体检合格考生可填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填报宏志班的考生资格经教育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各初中务必于5月27日前把考生审核材料报送县教育局,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二)特长生提前批次志愿

  体音美专业合格考生填报此项志愿。每个考生限报考一所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如有兼报两所招收特长生学校者,经查实后,取消其提前批录取资格。专业测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5月中下旬,将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合格考生名单录入“高中招生平台”,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志愿。

  (三)普通高中批次志愿

  批次志愿: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生可自主填报一个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所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8:00至6月3日24:00。

  征求志愿: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高中进行征求志愿。只设一个志愿,凡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在征求志愿时重新选报一个志愿进行补录。征求志愿考生在8月3日8:00—8月6日18:00前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http://gzzs.jyt.henan.gov.cn) 点击“征求志愿”,输入考生登录账号(准考证号)、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对公布有征求志愿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各征求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务必于8月2日前将征求志愿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各初中打印出《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有照顾加分项目考生,一并打印《照顾对象登记表》,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要求打印表一并报送县教育局。

  四、命题、考试和阅卷

  (一)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2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3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二)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等不超过5%。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2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2)。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阅卷

  由县招生服务中心负责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县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并于 7月11 日前把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高中招生平台。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前结束。

  (一)面向全省提前批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县开展中招录取工作。

  (二)特长生提前批

  录取体音美专业合格的特长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按批次志愿顺序进行。先录取特长生批次,再录取公办学校(有分配生的学校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分配生)批次,最后录取民办学校批次。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和中招成绩相应的位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滑县初中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试行)》(滑教〔2022〕99号)文件要求,分配生录取时,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普通高中进行第二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只能录取报考本校志愿的考生,学校之间互不兼录。在录取过程中,对中招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三科成绩再次相同,则对这些考生一并录取,其它招生计划不变。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征求志愿录取时仍然按照剩余招生计划、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六、相关政策

  (一)完善指标分配制度。为全面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我县普通高中的分配生比例为65%,并适当向偏远薄弱农村初中倾斜,2023年滑县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一览表(附件4)。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在招生录取学校学籍连续保留三年,且学籍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册;②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除外)。转学学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的责任。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根据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近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并将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审宏志班资格。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县教育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高中招生平台。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县教育局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2023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附件5)。

  (六)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我县参加中考。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八)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县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县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县教育局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细化考试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安全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各学校要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各中心校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统筹做好中招考试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县招生服务中心负责中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九个学科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体卫艺办公室负责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组织管理;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组织管理;其他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根据分工承担相应职责。各有关股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把考生中招学科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实验操作成绩等信息在纪检组的监督下汇总,并导入“高中招生平台”;所有参与人都在签到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成绩册存档。

  (三)规范招生秩序

  1.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和《滑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滑教〔2023〕60号)文件有关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各高中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3.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我县将依托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应认真填写《2023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6),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四)注重宣传指导

  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五)严格责任追究

  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中心校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万无一失。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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