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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4-00007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4〕12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4-03-10

滑政办〔2014〕12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我省决定在201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政办文〔2014〕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表彰范围。2009年以来在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

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原则上从省辖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推荐。已获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

(二)名额分配。2014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分配到我县推荐名额共6名,其中非农口4名,农口2名(其中农民1名)。

二、评选条件

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开拓创新,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滑县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防止重大事故,抗击自然灾害,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滑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滑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国家及省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被推荐的候选人须经本单位民主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然后将被推荐对象的事迹及相关材料、民主推荐情况一并报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评审会,对上报的候选人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拟推荐对象,报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面向基层和经济建设第一线,优先考虑一线职工、农民和科教工作者。其中一线职工和农民所占比例不低于评选劳模总数的50%,科教人员应占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要注意推荐评选民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典型;注意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各行业、各战线劳动者占有适当的比例。

(三)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保、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意见;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意见。各推荐单位要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务必于2014年3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含公示材料)报送至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滑县推荐评选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李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郑进武县总工会主席

副主任:韩太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李兴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海文县农业局局长

胡建雨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员:睢会荣县纪检委常委

郝书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耀忠县群工部常务副部长

胡自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韶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守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韩国凯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红军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候高林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晓玲县科技局副局长

郭民莉县环保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随书斌县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

文玉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会主席

姬生辉县总工会副科级干部、生产部长

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胡建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守富、姬生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3月1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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