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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14-00005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办〔2014〕1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滑县道口重庆富康足道店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4-03-06

滑政办〔2014〕10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滑县道口重庆富康足道店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道口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重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对滑县道口重庆富康足道店进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办领导组织

县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领导小组,县政府县副县长段其东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毛乾杰、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朝红、消防大队大队长戚建利任副组长,县安监、工商、规划、建设、城管、消防、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道口镇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戚建利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此次挂牌督办工作。

二、整改时限

重大火灾隐患务于2014年4月30日前整改、销案完毕。

三、具体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是充分发挥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火灾隐患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公众消防安全知情权,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必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现实斗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督促火灾隐患单位及时整改。

二要坚持齐抓共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积极发挥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城建、安监、文化、教育和新闻等部门的作用,共同推进隐患整改工作。要采取召开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辖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会议、签订责任状,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联系督导、现场办公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确保2014年4月30日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完毕。公安、消防部门要用足用够法律手段,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如未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决不能手软,同时要积极为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隐患单位在加快整改进度的同时,要采取死看硬守的办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三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互联网和报刊等主流媒体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曝光,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使广大人民群众知道身边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发动群众自觉排查身边的火灾隐患,实现对火灾隐患的群防群治。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实行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督办制度不落实,失职渎职,流于形式,导致重大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消除以及由此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县纪检、监察、安监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将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滑县道口重庆富康足道店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隐患整改工作顺利深入进行。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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