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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10-2023-00004
  • 发文机关: 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4-20
  • 标  题: 滑政办〔 2023〕4 号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滑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 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滑政办〔2023〕4号
    发布时间: 2023-04-20

滑政办〔 2023〕4 号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滑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 年 4 月 11 日

滑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推进会议精神,落实深化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要求,引导企业通过上市健全企业法人治理、弥补企业发展短板,着力提高资本证券化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部门负责。对企业在上市挂牌前后遇到涉及单个部门(系统)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依规限时办理。

  (二)分级办理。凡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能够协调解决的事项,应予解决,不得推诿。

  (三)统筹协调。涉及多部门(系统)的事项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统筹协调、研究办理。

  二、服务对象

  滑县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和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

  三、适用范围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

  (一)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相关材料的;

  (二)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

  (三)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

  (四)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

  (五)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

  四、工作流程

  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问题解决“绿色”通道。

  (一)对一般问题,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线上”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办理,建立“扁平化”工作机制。

  (二)对重点问题,“线下”建立问题处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与提高工作运转效率相结合。

  1.征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征集辖区内企业上市挂牌前后遇到的事项,填写《滑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事项表》,报县金融服务中心汇总整理。

  2.办理。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认真梳理分析企业遇到的事项,事项属本级政府职责权限的,要采取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协调等方式及时办理。

  3.推进。县金融服务中心对超出本级政府职责权限的事项,报市金融工作局协调办理。

  五、职责分工

  1.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梳理分析企业上市挂牌前后遇到的事项,受理《滑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事项表》,召开协调会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起草完善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文件并督促相关部门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到位;组建企业冲击上市梯队、强化省定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建立完善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承担“绿色”通道的日常工作,完成县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联系安阳市金融工作局、安阳银保监分局、安阳海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

  2.县法院:负责帮助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处理诉讼案件;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企业及相关个人不存在尚未了结诉讼事项等相关材料。

  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按照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办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县级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市内转报工作;依托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加大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支持力度,指导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类、科技类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立项审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

  5.县公安局:负责保障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经营环境安全;打击各类可能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造成影响或损害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企业及相关个人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相关材料。

  6.县财政局:负责引导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加强与省、市财政国资监管部门的衔接、沟通,协助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出具相关材料,协调解决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有关企业国有产权确认等相关材料。

  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合法用工等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8.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土地、规划等方面手续;研究制定本部门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相关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的涉及土地等相关问题;优先安排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9.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根据审批权限,依法依规配合做好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有关项目的环评审批、备案工作;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加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地产、建筑类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协调解决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住建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道路运输等方面相关手续;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12.县水利局: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水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1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类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14.县商务局:负责商贸类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协调办理

  企业涉及外商投资事项相关备案手续。

  15.县文广体旅局:负责文旅类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根据

  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16.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17.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根据企业上市需要,

  及时出具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1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县域内股份公司登记名录,为更新维护全县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提供基础数据依据;根据企业

  上市需要,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19.县税务局:负责研究制定本部门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相关措施;依法依规稳妥运用税收手段解决相关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

  上市挂牌;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及时出具企业涉税情况说明。

  20.人行滑县支行:负责解决企业上市挂牌及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涉及信贷政策、企业及个人征信、外汇管理、发债等问题;根据企业

  上市需要,及时出具企业及个人征信、外汇等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21.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根据企业上市需要,

  及时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项支持企业上市政

  策落实落地,全流程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加快企业上市进程。法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广体旅、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协调推进工作。各行业、各部门要积极协调推进,按照“储备一批,培养一批,申报一批”的工作要求,确保“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支持服务。县政府要按照“一企一班”的原则,对进入省证监局辅导的企业建立工作专班,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

  金融服务中心负责梳理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解决台账,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的问题。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县金融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全县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办理受理事项的,要责成相关职能部门限时办结。

  七、其它

  本办法仅适用于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在我县的企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意见》(滑政办〔2016〕17 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企业进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资金申请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滑政办〔2016〕42 号)等县级出台的相关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不再执行。参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百舸竞帆”行动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20〕6 号)执行。本办法执行过程中,上级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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