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城市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5-29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滑县城市管理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滑县城市管理局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在职职工15人,离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县城内道路的清扫、确定垃圾点、征用垃圾场、垃圾清运以及公共厕所的保洁,制定管理措施、改善环卫设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2、负责县城主要街道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灯箱、遮蓬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审批、管理和维护,整治噪声污染。
3、负责查处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涂乱画、车辆乱停乱放,清理非法占道,疏通主要交通路口交通,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集贸市场范围以外的临时摊点无证经营行为,对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教育和处罚。
4、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负责城市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
5、开展城区集中整治。
6、落实门前五包,进行卫生评比活动。
7、负责对辖区内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警察队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管理警察队依法查处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引发的各类治安问题、打击妨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以及因此形成暴力抗法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涉嫌犯罪的案件。
9、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城管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财务、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建议、提案和信访;负责档案、保密、调查研究、外事接待联络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内部安全保卫、文印以及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负责城市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
2、市容管理股。负责县城道路的清扫,垃圾的清运,确定垃圾点,征用垃圾场,制定管理措施,改善管理措施,改善环卫措施;负责在城区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牌匾字号、门面装修及其他影响市容行为的审批、管理和维护,负责查处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涂乱画、车辆乱停乱放,清理非法占道,疏通主要路口交通,落实门前五包,组织卫生评比。
3、人事股。指导本系统专业人员管理和技术工人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负责机构编制和劳动人事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254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90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57.1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547.15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8.81万元,占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2万元,占0.26%;商品服务支出10.21万元,占0.4%;项目支出2471.51万元,占97%。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8.81万元,占2.4%;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6.62万元,占0.3%;商品服务支出10.21万元,占0.4%;项目支出2414.37万元,占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