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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5 作者 来源:

  为加快推进滑县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7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政办〔2023〕17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对我县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全县300辆燃油(燃气)巡游出租汽车,分批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拟组织更新车型推介选定工作,欢迎新能源汽车销售商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4日(工作日内报名)

  二、报名地点

  滑县城市客运管理处(地址:滑县新区长江路东段长途汽车站四楼)

  办公电话:0372-6271995

  邮 箱:hxcskyglc@163.com

  联系人:马新权、赵朝有

  三、申报车型类型及条件

  申报车型必须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辆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及国家、省对纯电动小客车相关安全、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1.5座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换电式或充电式出租汽车版);

  2.车型选定后车身颜色由汽车生产企业与四家出租汽车公司协商。

  3.电池质量及容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400km,轴距≥2650mm;后备箱容量不小于400L;

  4.车辆生产企业应做出售后延保承诺,电机、电控、电池(非单指电芯)免费提供8年或60万公里质保;车辆售出后与客户签订协议书,电池容量衰减率低于80%时提供免费维修,电池容量衰减率低于60%时提供免费更换;

  5.配置动力电池单体及电池组温度、电量等主要工作状态的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和实车监控装置,能够实现超出正常状况时车内及时报警;

  6.电磁辐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漏电保护、碰撞自动断电装置;

  7.车辆须预留符合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摄像头、计价器传感器等设备对接端口及安装位置;

  8.车型选定后车辆随车配备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

  四、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资质要求

  1.经销商必须具备销售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经营资质;

  2.一种品牌车型只能由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唯一经销商参与本次更新项目;

  3.具备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售后和维修能力,维修资质、场地、人员符合有关要求;(承诺在滑县城区内建设维修服务站点)

  4.生产企业须配合做好车载营运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

  5.提供车辆供给能力保证书,保证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车,并提供正规购车发票。

  五、申报需提供资料

  1.汽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共同出具的书面申请书(加盖公章)、《滑县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报名表》(附件)。

  2.销售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维修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3.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书,以及参与本次更新项目的授权书。

  4.申报车型的合格证、工信部备案及公示材料、技术参数、配置表、销售价格,电池品牌及技术参数,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5.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出具的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购车合同范本(加盖公章)。明确售后服务政策并列入购车合同;提供常用配件、易损配件及维修价格目录等资料。

  6.申报车型白底及白色背景高清图片(正面、侧面、后面各两张,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车型已投放城市巡游出租汽车外观涂装方案及投放规模。

  7.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对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

  六、申报企业通过审核无异议公示后参与车型观摩及后续程序

  滑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5日

  

附 件:滑县巡游出租汽车更新车型推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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