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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10-30 作者 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办理情况:A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签发人:刘现涛

尊敬的丁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药品价格整合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针对提案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关价格管理政策规定

  1.《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因此目前我国药品价格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上述第(一)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二、我局采取的相关措施

  疫情三年以来市场上药品的状况,尤其是涉疫药品的状况一直是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的焦点,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滑县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我局成立了“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价监、药化等相关业务股室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局价格监督管理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监督检查

  按照提醒告诫“早介入”、违法线索“早发现”、监管执法“早处置”、面对违法“敢亮剑”的工作要求,我局抽调执法办案骨干,整合执法力量,紧盯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领域,严厉打击价格、质量、广告、网络交易、药械流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强监管、保质量,稳物价、护民生。在检查方式上我们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管相结合方式,正常检查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保证监管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而对部分日常有群众投诉或者在检查过程中采取关门等方式逃避检查的监管对象采取重点“点穴式”检查,力争达到最佳的监管效果。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专项行动工作微信群,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发送至工作群中,问题线索及时公开,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

  (三)拓宽案源线索,提高工作质效

  我局通过监督检查、网络监测、畅通投诉举报等方式积极拓宽案源线索。去年以来我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高效运营滑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我们市场监管工作,起到“强化宣传、引导消费、接受监督、震慑违法”的良好效果,同时我们还开辟了举报投诉专栏,让群众反映问题更便捷,更好的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价格监督,如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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