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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2-21 作者 来源: 医疗保障局

  2023年,滑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提升我县医疗保障系统的法治医保建设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将其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法治建设工作培训内容,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医疗保障各项工作。

  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以局党组书记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年度医保工作要点,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医保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二)抓好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坚持每季度学法,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条例和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列入党组学习主要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多部法律法规,同时局领导带头参加法治能力测试,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截止2023年局及中心领导共取得执法证8人,占领导干部的89%,夯实了领导执法队伍,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为“领头雁”。二是推动学法用法考法常态化。我局不断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根据单位职责及新法新规的出台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鼓励医保干部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及学习强国APP等媒体平台推送宪法及基金平法制思想等,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2023年,我局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均达到100%。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

  (四)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宣讲法律法规、医保政策,传递医保关爱;利用各个法律宣传日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4月份开展了“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月活动。5月份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及营商环境两条例宣传活动。7月份开展了《反垄断法》宣传。12月份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等;利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时机,在发现查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引导强化行业自律,帮助建立内控长效机制;局领导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下社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新时代理论与医保政策进行有机融合,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努力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率。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为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滑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行为用语规范》《滑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滑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滑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69人;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投诉受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台账,畅通网络、电话、信函三种投诉渠道,形成一套公开受理、迅速查处、严格追究反馈结果的工作机制。四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滥权追责。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滑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查处纠正机制,对执法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科室和执法人员,使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更加清晰明确。

  (六)织密基金监管网,提升基金监管能力。

  一是探索“协议管理+行政执法”实践路径。医保局始终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构建有效的基金管理组织框架,细化定点服务协议,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约束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

  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年度监管工作。制定了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与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完成6家定点医疗机构、11家药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抽查检查,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诚信经营。

  三是聚焦重点,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制定了《2023年滑县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医疗服务领域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一般违规问题和欺诈骗保等问题,开展检查、处罚联动,增强打击合力,2023年移交公安案件1例。

  四是健全协同机制,聚焦多维度监管实效。联合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等13家单位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保障领域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监督管理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联合检查和案情通报,充分发挥各协作联动单位监督职能,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强大合力,有效提升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救命钱”健康可持续运行。

  五是关口前移,加大医保监管政策培训力度。为促使全县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带队,基金监管科骨干组成的行政执法宣讲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宣讲医保法律法规知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023年共开展法治宣讲28场次,共培训3000余人。

  2023年全县共检查处理医疗机构73家(次),其中行政处罚19家,罚款185万元,退回基金1225万元,合计1410万元,暂停了8家医院医保医师资格20人。

  (七)坚持法治引领,打造有温度的行政执法模式。

  一是积极推广柔性执法工作方式,彰显为民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警示、规劝、告诫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通过事先提醒、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对首次轻微违法的医疗机构实行首次不处罚,告知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以柔性执法态度,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彰显执法为民情怀。

  二是开展“行政相对人风险点防控”,规范日常行为。拓展多种宣传渠道,大力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和影响力。在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发放宣传漫画、海报、单页等形式,加强医保领域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的宣传。

  三是转变执法理念,融入行政指导。制定了《滑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在日常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在责令改正中,督促和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案件办结后,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回访,对其进行法律知识教育,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四是深入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制定了《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实施方案》,集中宣讲时间9月至12月,邀请法律顾问、服务型行政执法授课员授课、执法人员实地指导观摩、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通过此活动的开展,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宣传全覆盖,使行政相对人对医保政策法规有更全面的理解掌握,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有助于从源头上化解违法风险,也更好的密切医、保、患关系。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在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职能的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法定期限内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自由裁量权力得当适宜。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暂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比较肤浅,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不够深入全面,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系统学习研究还需继续深入和完善。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加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持续开展尊法学法普法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各股室(中心)在普法工作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和医保基金监管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和创新柔性行政执法方式,增强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持续提升全局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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