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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00-2014-00010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标  题: 滑政〔2014〕20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
  •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4-07-05

滑政〔2014〕20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豫政〔2014〕51号),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实际情况,现就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是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农村致富的重要基础和条件,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力度,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时间早、标准低,农村公路发展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1.建设目标:2014年—2016年,全县集中建设农村公路436公里,改造县乡道危桥、村道大中危桥900延米。其中:2014年建设县乡公路100公里、村道76公里,改造县、乡、村道大中危桥400延米;2015年建设县乡公路90公里、村道50公里、改造县、乡、村道大中危桥320延米;2016年建设县乡公路90公里、村道30公里,改造县、乡、村道大中危桥180延米。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

2.投资目标:2014年—2016年全县要完成总投资3.13亿元,自筹资金1.3亿元。其中2014年完成投资1.2亿元,其中自筹资金5000万元;2015年完成投资1.11亿元,其中自筹资金4600万元;2016年完成投资82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4010万元。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实现乡(镇)政府驻地至乡(镇)所辖行政村有一条路况良好、符合等级要求的道路连通,基本消除现有县乡道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逐步打通乡际、村与村的断头路。

三、具体步骤

(一)项目申报

1.省交通运输厅已经确定我县“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的对接,协调好、计划好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县道和桥梁的建设由县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上级下达计划和我县实际落实建设计划,乡道和村道由交通运输部门与乡(镇)相结合确定建设计划。同时,在农村公路项目申报中,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为依据,按照县畅、乡连、村村通的总体要求进行选择、申报,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便利条件。

2.项目建设要与城乡发展、土地平整、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脱贫工程等规划相协调,与干线公路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规划相衔接,避免断头路、半截路、大拆大建、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等现象,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方便农业生产、推动脱贫致富、优化农村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3.为全面、综合提升我县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全县各乡镇农村公路协调发展,对2014年、2015年列入“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的乡镇原则不安排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加大资金投入

1.省厅按照县乡道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和村道建设分别提高到65万元/公里、50万元/公里、35万元/公里和20万元/公里,桥梁2000元/平米的标准落实国省补助。同时,国省补助资金在项目前期拨付补助资金的60%,剩余40%待项目建设完成经省交通运输厅检查验收合格后足额拨付。

2.县道、桥梁建设项目由县财政统一筹措配套资金;乡道配套资金由县、乡两级负责筹集,乡政府每公里筹集5万元,其余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村道配套资金由县、乡、村三级负责筹集,乡、村两级每公里各筹集2万元,其余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安保工程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落实实施。排水设施按原确定项目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补助。同时,乡(镇)政府、村委会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必须将所需乡村两级配套资金筹措到位并缴入指定帐户。

3.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及滑县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我县财政每年要列支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乡(镇)财政必须列支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水毁、安保等所需的养护资金。

(三)多渠道筹措建设配套资金。各乡(镇)和产业集聚区可通过“一事一议”、企业或者个人捐资、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或者路域资源开发权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规范、各司其职”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的原则,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扶贫等涉及农村公路建设各部门的项目管理,要共同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四)加强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组织好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评审论证和民主决策机制,科学制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七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自筹资金足额到位,保证资金安全。

四、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目标考核。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县交通运输局要定期组织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好、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资金倾斜。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管理模式,乡(镇)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量投入,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

(三)强化资金支持保障。县财政要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财政资金,指导乡(镇)财政列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发展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分类指导和示范引导工作。

附件:滑县三年行动计划(含十、百、千)年度任务分配表

2014年7月2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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