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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00-2020-00010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8-31 15:41:50
  • 标  题: 滑政〔2020〕14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滑政〔2020〕14号
    发布时间: 2020-08-31

滑政〔2020〕14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滑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31日

滑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 施 方案

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备的通知》(豫扶贫组〔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政〔2020〕9号)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精神,继续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严格按照“四个不摘”、“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坚持导向不偏、政策不变、重心不移、力度不减,以省接续推进减贫工作衔接试点县为契机,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模式,先行先试,在着重解决剩余未脱贫人口脱贫的基础上,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为下一步脱贫致富奔小康积蓄力量,为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政策、因需而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明确的中央涉农资金、《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明确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范围,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

(二)精准使用,协调推进。依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确定的项目和资金需求规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保障巩固脱贫成果的前提下,适当用于以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并兼顾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

三、脱贫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围绕贫困户有稳定可靠增收渠道及“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以金融扶贫为突破点、以项目建设为着力点,以创业就业为立足点,通过强力推进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完成减贫任务4658人的目标。逐步建立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快步小康长效机制,为实现同全国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伟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由县政府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集中统筹使用,并把资金项目的审批使用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形成权责匹配、精准使用、规范高效的使用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以规划引领投入,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及巩固脱贫成效需要,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9983.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304.4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314.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364.02万元。

(一)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对纳入统筹整合目录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进行整合。

(二)省级财政资金。对纳入统筹整合目录范围的省级财政资金进行整合。

(三)县本级财政资金。对我县2020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整合。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按照滑县2020年脱贫任务及巩固脱贫成效需要,计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9983.24万元,实施脱贫攻坚项目252个,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生产发展。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道路硬化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厚度为18厘米的混凝土道路108.094公里,其中8米宽道路0.008公里,7米宽道路0.015公里,6米宽道路10公里,5米宽道路34.63公里,4.95米宽道路0.497公里,4.47米宽道路0.099公里,4.5米宽道路11.28公里,4米宽道路50.11公里,3.9米宽道路0.008公里,3.8米宽道路0.021公里,3.5米宽道路0.73公里,3米宽道路0.65公里,2.94米宽道路0.024公里,2.2米宽道路0.022公里;硬化厚度为15厘米的混凝土道路24.66公里。铺设U型排水槽16620米。涉及八里营镇、白道口镇、半坡店镇等21个乡镇151个村。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7966.54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3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020年6月完工,2020年7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可以使6974户贫困户受益,方便群众出行。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交通运输局、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4米宽,18厘米厚的混凝土道路2.95公里;硬化4米宽,15厘米厚的混凝土道路0.6公里;涉及小铺乡、枣村乡、瓦岗寨乡3个乡镇5个村。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221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3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020年6月完工,2020年7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村内生产生活环境,方便167户贫困户出行,提高群众满意度。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路沿石项目

(1)建设任务:铺设路沿石37802米;涉及王庄镇、留固镇、焦虎镇等15个乡镇15个村。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264.61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3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020年6月完工,2020年7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方便1149户贫困户生产生活,提高群众满意度。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为唯一住房是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100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54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完工,2020年11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切实改善贫困群众住房条件、提升生活质量,使300余名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21个乡镇(街道)购置垃圾桶、扫把、铁锹、捡拾器、布兜、垃圾箱等环卫用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754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完成。

(4)绩效目标:为农村垃圾清运提供用品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40000户贫困户生活环境条件,实现村容村貌整洁干净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城管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生产发展类项目

1.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信用贷款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5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2月完成。

(4)绩效目标:实施贷款贴息项目,解决贫困户缺资金难题,带动1500余户贫困户脱贫增收。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符合项目扶持范围且用于发展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贴息,按照2%的利率贴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14.98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1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扶持辐射带动作用强、带贫效果突出的产业扶贫项目并对其实行贴息,提高贫困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使更多的贫困农民从中受益。

(5)责任单位:滑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

(1)建设任务:对全县2019-2020学年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补助,对往年应补未补学生进行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543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2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对全县3620名就读于中职、高职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生活补贴,为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提供保障。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

(1)建设任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根据受训贫困劳动力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的工种分类,分别给予1500元、1800元、2000元三种标准的补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8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3月组织培训,2020年12月完成。

(4)绩效目标:开展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帮助400名贫困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拓宽就业门路。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牧原生猪养殖产业带贫项目

(1)建设任务:为约45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提供1.5万元左右产业扶持资金,加入滑县乐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用于猪舍及附属设施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4337.8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81.8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0.26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3月开始实施,2020年12月完成。

(4)绩效目标:建成后产权归合作社社员所有,租赁给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租赁方连续5年每年按照合作社实际投资额的8%支付租金,由合作社对贫困户进行分配收益,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牧原集团生产运营中的用工要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2025年5月1日,协议期满,由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猪舍进行原值回购,资金上缴财政。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滑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农产品加工项目

(1)建设任务:对5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扩建)不违背土地政策的冷藏库、贮藏窖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冷藏库、贮藏窖建设总投资大于或等于补助限额标准2倍的,按照补助限额标准进行奖补;冷藏库、贮藏窖建设总投资少于补助限额标准2倍的,按照建设总投资的50%进行奖补;对不违背环保、土地等政策要求新建(扩建)的农产品加工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给予新增投资额50%的补助。扶持资金形成资产归项目所在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地)所有。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2284.26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完成。

(4)绩效目标:受扶持对象连续5年每年拿出扶持资金额8%的资金作为项目所在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并用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5年到期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受扶持对象生产运营中的用工要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7.农产品初加工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对1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扩建)不违背土地政策的冷藏库、贮藏窖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冷藏库、贮藏窖建设总投资大于或等于补助限额标准2倍的,按照补助限额标准进行奖补;冷藏库、贮藏窖建设总投资小于补助限额标准2倍的,按照实际建设总投资的50%进行奖补。扶持资金形成资产归项目所在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村)所有。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393.12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完成。

(4)绩效目标:受扶持对象连续5年每年拿出扶持资金额8%的资金作为项目所在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并用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5年到期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受扶持对象生产运营中的用工要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8.规模种植农业结构调整项目

(1)建设任务:对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集中连片流转本村土地50%以上,种植经济作物效果较好的上官镇陶家村、万古镇杜庄村等3个村,每村给予最高10万元的产业扶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规模流转土地种植经济作物,引导贫困户发展经济作物种植,提高产出效益,同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上官镇人民政府、四间房镇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

9.农牧一体化循环农业项目

(1)建设任务: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20万元,对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滑县禾生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万古镇光明乳业周边,创建的50亩农业结构调整示范方农牧一体化循环项目进行产业扶持。建设内容主要为购买并安装YN-TC01全自动控制机组1组、YN-ZNC单通道电脑精准施肥机1台、粪便反应池1个、喷灌专用水带600米、排泄物稀释设备(包括高压抗老化混肥器、搅拌泵、过滤器机组等)等肥水一体化配套设备及发酵池。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2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0月完成。

(4)绩效目标:受扶持对象连续5年每年拿出扶持资金额8%的资金注入所在乡镇,由乡镇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受扶持对象生产运营中的用工要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万古镇人民政府。

10.产业设施配套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厚度为18厘米的混凝土道路3.81公里,其中5米宽道路1.65公里,4.5米宽道路0.9公里,4米宽道路1.26公里;硬化厚度为15厘米的混凝土道路0.3公里;涉及慈周寨镇、白道口镇、高平镇3个镇4个村。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216.9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0.77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3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2020年8月完工,2020年9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提高群众满意度。

(5)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滑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慈周寨镇人民政府、白道口镇人民政府、高平镇人民政府。

六、部门分工

在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违规、谁纠正”原则,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会同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按扶贫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意见或方案,及时按规定的规模、时间下达或支付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扶贫及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并按规定建设扶贫项目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农业农村、交通、住建等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部门规划及时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项目的论证、评定、立项、批复、实施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及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负责精准识别贫困人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备脱贫攻坚实施计划调整方案;负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项目的论证、实施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及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五)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按上级项目指南和有关文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扶贫资金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根据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有关行业规范、建设标准;负责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账及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规定用途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使用资金;负责项目资金报账,对提交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组织实施,及时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及扶贫部门验收项目,完善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可统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文件后,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并报请主管领导审批。财政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将统筹整合资金额度正式通知县级扶贫部门,按照下达资金来源和资金性质由县级扶贫部门对接相应的脱贫攻坚项目。

(二)拨付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实施项目后,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及扶贫部门提交资金使用计划、时间、规模。业务主管部门及扶贫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时间、规模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财政部门依据业务主管部门及扶贫部门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的规模、时间下达资金。

(三)报账程序

1.工程类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实施脱贫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施工)合同。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组织初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2.贫困户个人补贴类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审核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含精准识别贫困户身份、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财政部门应及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八、监管措施

(一)审计监督。全面加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审计监督。县审计部门会同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负责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并对重点扶贫项目实行跟踪审计。

(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县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统筹整合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

(三)绩效监督。县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后,各部门将其作为加强指导,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审计、扶贫、发改、监察及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项目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扶贫、财政、发改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滑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
  [滑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xls]  15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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