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镇街道:出台环境污染工作问责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8-07
作者:
来源:
道口镇街道办
为切实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全面提升环境监管体系运行质量和水平,近日,道口镇街道办制定出台了《道口镇街道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问责办法》,用以督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该《办法》明确指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进行责任追究的42种问责情形,主要包括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拒绝整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对环境事件处置不当致使出现环境污染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等事项。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及责任追究,实现了问责机制的长效化、常态化,通过完善环保管理体制,防堵环保漏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