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枣村乡1人返乡未报备!
发布时间:
2022-10-17
作者:
来源:
枣村乡党政办
关于对未报备来(返)滑人员的通报
当前,外防输入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如实报备个人行程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来(返)滑人员必须提前3天进行报备,但我乡仍有个别来(返)滑人员未按相关规定在“豫事办”平台进行报备,存在疫情输入风险。现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备的人员通报如下:
2022年10月17日,枣村乡渔池村村民李某利,10月8日自郑州市返回枣村乡,未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主动报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李某利罚款200元。
希望全乡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以上案例教训,本着对社会、家庭、本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来(返)滑人员提前3天在“来(返)豫报备”系统进行报备的规定,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瞒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登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因瞒报行程或不主动报备登记被判定为密接、次密接人员,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筑起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平安家园。
枣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