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虎镇关于开展镇区街道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2-27
作者:
来源:
焦虎镇党政办
为深入推进我镇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镇域内街道交通秩序,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3月10日起,对镇区道路乱停乱放车辆(含非机动车,下同)进行集中整治,按规定严格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3月10日开始实施,实行常态化长期整治。
二、整治范围
1、镇区红绿灯十字路口南北各100米(禁停)2、镇区东西大街:307省道焦虎镇镇区段(东至姚寨路口,西至快速通道路口)镇区南北大街(道牛路)
三、整治内容
1、车辆未按规定在上述区域道路、人行道停车泊位内有序规范停放、不准逆向停车;
2、占用人行道或其他公共区域从事车辆销售、维修、清洗及其他占道行为的;
3、占用农贸市场、卫生院、商场、住宅小区出入口以及消防通道等其他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4、其他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的。
四、整治措施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人行道、停车位以外区域停放的机动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20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三轮车处10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两轮车处50元以下罚款。
五、重要提示
1、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规范、有序停放。
2、对擅自阻碍或设置阻碍物影响路面泊位的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查处,并视情况对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3、特殊情况下,违停车辆如需转场处理,停放点位于焦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院内。
4、前往违停车辆转场处理停放点取车时,请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根据告知单提醒到焦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处理后凭车辆放行单取车。
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规范停车,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焦虎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