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 适老化 | |
 
首页 >> 新闻中心 >> 乡镇动态

瓦岗寨乡关于“五一”假期加强集镇秩序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4-26 作者: 来源: 瓦岗寨乡党政办

  全乡广大群众:

  为确保“五一”假期期间集镇道路交通有序、市场经营规范、环境卫生良好,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的劳动节假期,瓦岗寨乡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开展集镇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流动摊位经营地点为集镇南街全段、美食街、义贞广场(美食街北侧)、社区大门外两侧,其余街道、道路全段禁止流动经营。东街、西街、北街、307道路两侧严禁流动摆摊。

  集镇集会(三七集)期间,全部摊位须统一摆放到停车位内,严禁占用人行道或超出停车线占道经营。

  二、集镇道路、街道两侧门店外不准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等活动,店铺门前禁止摆放任何物品。各商户在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音响进行销售宣传活动。

  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有序停放,不得越线,不得逆向停车,严禁任何车辆随意乱停乱放。

  四、商户要自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做好门市周边的卫生保洁、绿化管护和秩序维护工作。严禁毁坏集镇区域绿化以及绿化带护栏,严禁向绿化带内倾倒污水,抛洒有色垃圾、堆放杂物和占用道摆摊经营等。各商户需保持店面整洁,禁止在门面上乱贴广告、乱扯标语等,严禁在集镇墙体上印刷或张贴户外广告。

  五、集镇道路两侧严禁堆放杂物、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禁止占用人行通道。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垃圾。商户、门店垃圾需按规定投放到就近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放。

  七、从事餐饮行业的商户,严禁将泔水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商户随意泼洒污水,露天焚烧树枝(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对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人民群众、集镇商户积极参与、配合集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好我乡环境形象。

  滑县瓦岗寨乡人民政府

  2023 年4 月25 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访问量: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7/04 19: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