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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30 作者 来源: 安阳市生态环境滑县分局

  为统筹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现将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起草完成的《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联系电话:0372-8181707

  电子邮箱:hxdqgjz@163.com

  地址:安阳市滑县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2023年10月30日

  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统筹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52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23号)精神,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滑县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应对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根本底线,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切实发挥减排效应,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1.4.2 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和区域联防联控协调、信息共享、重大项目会商、统一应急响应,实现区域协同减排。

  1.4.3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准确把握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预警范围,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确保响应措施落实,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4.4 分级管控,精准减排。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落实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4.5 广泛宣传,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途径发布预警信息,邀请相关专家围绕重污染天气的应对、预防进行深度解读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5 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