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共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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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中共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内设17个职能科室,根据批准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党的组织、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直各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批(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七)调查了解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