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8-19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尊敬的靳晓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文明路教体车严重道路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对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段有明确的要求:一是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和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二是符合道路标志标线及标识标牌;三是考试路段不得少于三条等。
经调研,我县符合这样条件的路段并不多。综合机动车流量、地域环境等因素分析,我们在文明路、道康路、黄河路设置了三条考试路段。目前,随着我县文明路车流量的不断增大,加之一些驾校教练车在此路段训练,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已将文明路科目三考试路段取消,新的考试路段已进行选址。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县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滑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