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法院提升立案效率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7-28
作者:
来源:
县政协提案委
序号:3975
滑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35号提案 | |||||||
提案时间:2024年04月12日 | |||||||
案由 (提案标题): | 关于提升法院提升立案效率的提案 | 是否同 意公开: | 是 | ||||
个人 提案 | 姓名:邢博 | 界别:工青妇界 | 手机: 固话: | ||||
联名人: | |||||||
集体 提案 | 提案单位负责人: | ||||||
单位名称:(集体提案网上提交后提交纸质件盖章处) | |||||||
联系 方式 | 手机: 固话: | 邮箱 | |||||
通信 地址 | |||||||
建议承 办单位 |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 ||||||
注:此页为提案首页,必须填写,提案正文从第2页起,要一事一案,用仿宋3号字体,不超过1500字。 |
提案内容:立案是审判的前提,依法立案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开始,有案必应、有诉必理是司法公正的题中之义。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时,以案件多需要排队为由拖延立案,不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法院不当使用诉前调解程序,不管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导致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耗费时间长,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例如:我县部分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情况多、金额小,但法院存在立案难、立案慢、立案少的现象,物业费的未能及时收取,导致物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而降低服务质量,一度引发业主和物业间的纠纷。民事诉讼是社会矛盾的重要解决机制,不能因小额诉讼涉及金额小而不受理或者受理难,发生纠纷无法诉讼只会增加信访数量,损害的是司法公正、公平的公信力。
具体建议: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的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我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成立小金额专案组。对符合立案条件、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依法当场立案;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应汇总、注明原因并公示;二、法入人心。法院工作人员应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社区普法,增强社区居民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入人心。三、公布监督投诉机制。人民群众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对以各种理由不受理、不依法立案的工作人员进行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应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对案件依法立案。只有当司法途径成为解决矛盾的常态,和谐的社会才能真正建立。我们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司法为民,不断优化立案流程,提升立案效率,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