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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 2025-11-06 作者: 农业农村局 来源: 滑县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郭晨龙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缮农村损坏严重道路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工作的关注。建议中对我县农村道路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到位,所提的建议针对性强,根据农业农村局职能,结合滑县实际,我局对您所提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并加以落实。

  2021年以来,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滑县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共投入财政衔接资金约3亿元,实施农村道路项目2055个。用于支持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重点向农村村内年久失修、损害严重道路进行倾斜,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有效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关于对农村道路支持工作

  2021年以来,立足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原非贫困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二、持续改善农村道路

  2025年,按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方向,立足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求,坚持“产业优先、保障常规、夯实基础”的原则,我县结合实际需求统筹推进实施乡村道路硬化项目。目前,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巩固提升项目已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批复实施,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共涉及89个行政村、4445.18万元,改建农村村内损坏道路长度约10万米。通过项目实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交通保障,持续推进乡村面貌提升。

  三、重视农村道路项目管护

  2021年10月,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滑政办〔2021〕27号)文件,文中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的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乡村逐步由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采用多种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鼓励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对所属公益性资产实行统一管护。鼓励乡村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人群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等解决。落实受益群众责任,引导其参与管护和运营。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等形式,引导群众参与村内道路等公益性财产的管护。”

  2025年3月,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帮扶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及收益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滑农领办〔2025〕7号)文件,文中明确提出产业扶持项目收益金可以“用于改善人居环境、村内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等村内公益事业、村级公益性设施工程管护资金等”。

  四、优先倾斜偏远乡镇

  再次感谢您对滑县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持续强化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实际需求向偏远乡镇倾斜,以提升农村交通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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