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2-24
作者:
来源:
财政局
王浩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机关单位老旧家电节能更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机关单位老旧家电节能更新的提案,因各单位情况不同,使用方式及使用换进的不同,对家电的损耗不一,根据《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文件规定,资产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管理制度,引导各单位制定和完善机关单位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电器设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各单位加强日常维护,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清洁、保养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能耗。
2025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2-8169100
联 系 人:张秋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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