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第0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2-24
作者:
来源:
财政局
杨万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及装备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车辆及必要的执法装备是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高效、规范履行执法职责的基础条件,直接关系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执法效果。县财政局始终将支持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作为财政保障的重要方向之一。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性减收增支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刚性支出需求持续增长,可用财力增长有限,预算平衡压力较大。在有限的财政资源下,需要统筹兼顾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包括教育、医疗、社保、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针对提出的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车辆及装备的需求,结合我县财政现状和相关管理规定,提出以下建议:
(一)纳入预算,分步解决
对于您提出的加强财政支持力度,下拨专项经费,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建议由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必要的执法装备购置及更新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向县政府提出专项资金申请,由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将尽力予以保障。
(二)盘活存量,优化配置
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首先立足现有资源,在乡镇内部进行优化整合,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对于符合使用条件的现有车辆,可通过调剂等方式优先保障执法大队使用。同时加强对现有执法装备的维护保养,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
(三)拓宽渠道,争取支持
县财政局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装备保障需求,积极争取上级在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等方面的倾斜支持。探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合法合规方式参与支持基层执法能力建设。
2025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2-8113592
联 系 人:李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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