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2-24
作者:
来源:
滑县自然资源局
申凤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高平镇卫生院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平镇卫生院搬迁新址拟选址于高平镇西高平村,该位置为国有建设用地,因前期未纳入高平镇国土空间规划范围致使暂无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为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经自然资源局和高平镇政府充分沟通对接,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利用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契机,将包含卫生院搬迁新址在内约70余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部纳入高平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截至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已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本次优化城镇开发边界方案,待省厅审查批复后,将在高平镇国土空间规划中纳入此次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容,并同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办理该卫生院相关用地手续做好准备。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办理情况继续关心和关注,提出建议和意见。
2025年7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