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公安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2-17
作者:
来源:
公安局
尊敬的于小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省道101四间房段道路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议案收悉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责令交警大队立即开展工作。交警大队组织办公室、设施、科技、事故科等中队到现场查看,对沿线道路路口分布、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流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该路段交通标线、标志、信号灯、慢行爆闪灯、监控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设置区间测速设备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评估。
一、基本情况
省道101四间房段现称国道342滑县四间房段,全长约10公里,经调取最近一周数据分析日均车流量21392辆,危化品运输车辆1569辆。我们非常重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此路段在国道342与后谭路交叉口(四间房)、国道342与县道014交叉口(赵拐)两个信号灯路口已安装设置2处电子警察监控执法取证设备;在国道342线560公里60米(四间房乡东赵拐处),设置1处测速卡口监控设备,设计时速大车限速60KM/H、小车限速70KM/H。
二、设置区间测速的可行性
依据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455 号)文件内容:“五、规范违法行为处理: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被同一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记录多次的,选择一次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实施处罚。
经实地勘察,因该路段路口分布较多,已有2处交通信号灯及1处测速违法抓拍设备,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同一条道路上设置安装测速设备的,两处测速设备间隔距离不少于10公里,国道342滑县四间房段全长约10公里,在用的国道342线560公里60米(四间房赵拐)测速抓拍设备已对车辆超速违法依法抓拍并进行处罚,不符合增加设置测速监控设备的可行性,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上无法备案,无法实现区间测速抓拍。
三、工作安排
根据该路段实际情况,按照市交警支队工作安排,我们已将国道342四间房至赵拐路段列为国省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点位进行优化提升。
该项工作由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省交警总队具体实施,按照“警保合作”农村道路风险隐患协同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围绕非灯控路口(包括公路间平交路口、路侧接入口)、弯坡路段两类高风险场景进行排查,选取代表性强、具有典型示范效应、且沿线有多处隐患的县、乡、村道路等农村公路作为重点治理对象进行优化提升。
我们按照该项工作要求,选取了国道342四间房至四间房赵拐路段做为国省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点位进行优化提升,并已将该路段上报上级部门。根据实地调研考察,今年将在该段道路与县乡道路交叉口安装10处限速40km/h雷达测速电子提示牌、10处警示爆闪灯,并建议公路部门在支路与主路G342交叉口的支路上安装减速带。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全集,提高通行效率。
四、加强路面管控和宣传教育
虽然该路段增设区间测速设备暂不能实现,我们除了以上措施外,辖区中队加大管理力度,增加巡逻频次,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并对辖区村镇、学校、社区、工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部门联动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公路局等相关部门,根据道路通行情况来进一步安装完善交通标志、标牌、路面施画震动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共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
以上措施的实施,对国道342四间房段的道路交通秩序会有极大的改善,我们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取得良好的整改效果,实现减事故保畅通、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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