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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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统筹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根本底线,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切实发挥减排效应,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三、编制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结合实际对原有预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预案的初稿。在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县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县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评估、 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等8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应急体系,主要包括县级组织机构与职责和乡(镇)组织指挥机构。县级组织机构成员单位有县环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电网络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气象局、国网滑县供电公司等。乡(镇)组织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企业编制相应的“一厂一策”应急管控方案;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和具体措施。
2、监测与预警。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以上。
达到预警条件时,预警信息由县环委会办公室负责发布。
3、制定应急响应。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响应分级如下: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应急评估工作。包括响应过程分析研判、响应效果评估等。
5、应急保障。通过资金、通信、队伍、培训、技术等方面保障,提升应急预案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