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
2025-03-20
作者:
来源:
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创新思路和模式,先行先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促进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资金使用原则
(一)足额保证常规类项目
为进一步帮助低收入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增收,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足额保证小额贷款贴息、“雨露计划”补助、跨省(市)务工一次性往返交通费补贴、脱贫家庭及监测对象家庭自主增收奖补、公益性岗位补助等项目资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
(二)优先支持产业发展项目
按照衔接资金使用政策要求,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及产业特色,优先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通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项目,进一步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稳定增收。
(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结合乡镇整体规划及工作实际需求,支持基础设施条件差的行政村实施乡村道路硬化项目,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群众生活和出行条件。
三、计划项目
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第一批)计划投入18857.42万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就业创业、管理费等4类项目109个。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
1.2025年滑县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投入655万元,为全县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前3个季度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小额贷款提供贴息。
(2)时间进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25年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6个)
投入9030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6个。
(1)建设任务:利用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为相关行政村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资金,用于农业产业生产厂房(用房)、车间、仓库及配套设施建设。
(2)资产管理:生产车间、厂房(用房)、仓库及配套设施建成后按照扶持资金物化成项目资产确权给受扶持村集体。
(3)收益金管理:项目建成后,新型经营主体租赁使用,每年按实际扶持投入额的5%支付租金,租金归受扶持村集体所有,用于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租用期限及租金有关政策要求暂定20年,20年内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执行上级政策,20年后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
(4)时间进度:2025年4月-2025年12月。
(5)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建成后,新型经营主体租赁使用,每年按实际扶持投入额的5%支付租金,租金归受扶持村集体所有,用于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租用期限及租金有关政策要求暂定20年,20年内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执行上级政策,20年后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二是增加低收入群体务工收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运行用工优先使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带动低收入群体务工增收。三是加强务工技能培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注重对务工人员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增收技能。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拉长产业链条,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6)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滑县县委组织部,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项目承租运营单位为河南华茂纺织有限公司、滑县古坊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傲松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滑县嘉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三能油脂有限公司、河南滑县春芽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
1.2025年滑县白道口镇白道口村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投入390万元,新建道路总面积38993平方米,人行道铺设1240平方米,雨、污水管网各敷设150米。
(2)时间进度:2025年4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白道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为白道口镇人民政府。
2.2025年滑县道路巩固提升项目(89个)
(1)建设任务:投入4494.43万元,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道路路面宽度原则上不小于4米,不超过6米,沥青路面,4CM厚,具体路段路面宽度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涉及王庄镇、桑村乡、焦虎镇、牛屯镇等19个乡(镇)89个行政村。
(2)时间进度:2025年3月-2025年12月。
(3)绩效目标:方便19个乡(镇)89个行政村55778户农户出行,改善村内交通条件,提高村民生产生活质量,大大提高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满意度,助推乡村振兴。
(4)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就业创业类项目
1.2024年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1个)
(1)建设任务:投入524.85万元,对2024年春季因特殊原因未补贴的学生及全县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学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的学生进行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2)时间进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25年滑县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1个)
(1)建设任务:投入43.1万元,对2024年下半年-2025上半年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引导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的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2)时间进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025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费补助(1个)
(1)建设任务:投入193.74万元,对2025年外出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享受政策)和监测对象(风险未消除)给予每人每年600元补助。
(2)时间进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2025年脱贫劳动力跨市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费补助(1个)
(1)建设任务:投入36.15万元,对2025年外出跨市务工的脱贫人口(享受政策)和监测对象(风险未消除)给予每人每年300元补助。
(2)时间进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2025年滑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自主增收奖补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投入239.35万元,对2025年全县范围内通过务工就业增收和其它经营增收符合奖补条件的脱贫家庭(享受政策)及监测对象家庭(风险未消除)进行奖补。奖补标准:年度内外出务工(自主经营)收入累计1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按每收入10000元奖补150元/户(不足万元部分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不设小数)的标准给予奖补;年度内外出务工(自主经营)收入累计40000元以上的,按每增加收入10000元奖补100元/户(不足万元部分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不设小数)的标准给予奖补;以户为单位,每户最高奖补资金1000元。
(2)时间进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2025年滑县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5个)
(1)建设任务:投入2920.8万元,对2025年1月至12月聘用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补助。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时间进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县委政法委、县文广体旅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管理费
1.滑县2025年项目管理费(1个)
(1)建设任务:投入3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绩效管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项目整体绩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2)时间进度:2025年3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24年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投入30万元,用于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以及改善驻村工作生活条件相关经费支出,每年每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2.5万元。
(2)时间进度:2025年3月-2025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共滑县县委组织部,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领导、时间有安排、决策有部署、项目有进展、帮扶见成效。
(二)落实分级负责。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7〕65号)有关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标准、原材料质量要求、项目建设时间安排、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等相关要求,将组织指导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并依据上级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对建设进度进行督导。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需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项目管理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配合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全力配合好项目的审批、手续办理、招投标、政府采购、实施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对实施项目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对项目申报、入库、招标、采购、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全流程负有主体和监管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建设标准,遵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对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和竣工结算,并按规定及时提供报账资料,坚决杜绝虚报、套取、骗取、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审计部门应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审计。
(三)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一是进一步健全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部门、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部门联动机制,理顺项目建设各项程序、环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季节性、时效性,按照进度安排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健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机制,细化规则、正向激励,给予敢于担当者一定的“试错权”。要宽容失败,把在工作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背包袱。
公告公示单位: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fpbzhg@163.com
监督电话:0372-5500315 0372-3808213 0371-65918607 12317
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