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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 2025-12-30 作者: 来源: 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思路和模式,先行先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促进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资金使用原则

  (一)足额保证常规类项目

  为进一步帮助低收入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增收,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足额保证小额贷款贴息、“雨露计划”补助、公益性岗位补助等项目资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

  (二)优先支持产业发展项目

  按照衔接资金使用政策要求,结合我县资源禀赋及产业特色,优先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通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项目,进一步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稳定增收。

  三、计划项目

  滑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投入12180.44万元,实施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2类项目13个。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

  1.2026年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6个)

  投入8350.25万元,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6个。

  (1)建设任务:利用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为相关行政村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资金,用于农业产业生产厂房(用房)、车间、仓库及配套设施建设。

  (2)资产管理:生产车间、厂房(用房)、仓库及配套设施建成后按照扶持资金物化成项目资产确权给受扶持村集体。

  (3)收益金管理:项目建成后,新型经营主体租赁使用,每年按实际扶持投入额的5%支付租金,租金归受扶持村集体所有,用于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租用期限及租金有关政策要求暂定20年,20年内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执行上级政策,20年后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

  (4)时间进度:2026年3月-2026年12月。

  (5)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建成后,新型经营主体租赁使用,每年按实际扶持投入额的5%支付租金,租金归受扶持村集体所有,用于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租用期限及租金有关政策要求暂定20年,20年内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执行上级政策,20年后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二是增加低收入群体务工收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运行用工优先使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带动低收入群体务工增收。三是加强务工技能培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注重对务工人员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增收技能。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拉长产业链条,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6)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滑县县委组织部,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项目承租运营单位为八里营镇秦氏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河南森盛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福乐道口面业有限公司、滑县焕永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河南诺鲜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滑南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2026年滑县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投入730万元,为全县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前3个季度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小额贷款提供贴息。

  (2)时间进度:2026年1月-2026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就业创业类项目

  1.2026年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1个)

  (1)建设任务:投入485.85万元,对2025年春季因特殊原因未补贴的学生及全县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学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的学生进行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2)时间进度:2026年1月-2026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26年滑县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1个)

  (1)建设任务:投入32.9万元,对2025年下半年-2026上半年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引导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的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

  (2)时间进度:2026年1月-2026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026年滑县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4个)

  (1)建设任务:投入2581.44万元,对2026年1月至12月聘用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补助。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时间进度:2026年1月-2026年12月。

  (3)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为滑县县委政法委、县文广体旅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领导、时间有安排、决策有部署、项目有进展、帮扶见成效。

  (二)落实分级负责。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7〕65号)有关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标准、原材料质量要求、项目建设时间安排、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等相关要求,将组织指导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并依据上级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对建设进度进行督导。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需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项目管理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配合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全力配合好项目的审批、手续办理、招投标、政府采购、实施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对实施项目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对项目申报、入库、招标、采购、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全流程负有主体和监管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建设标准,遵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对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和竣工结算,并按规定及时提供报账资料,坚决杜绝虚报、套取、骗取、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审计部门应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审计。

  (三)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一是进一步健全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部门、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部门联动机制,理顺项目建设各项程序、环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季节性、时效性,按照进度安排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健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机制,细化规则、正向激励,给予敢于担当者一定的“试错权”。要宽容失败,把在工作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背包袱。

  附件:滑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

  公告单位: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fpbzhg@163.com

  监督电话:0372-5500315 0372-3808213 0371-65918607 12317



  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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