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发布时间: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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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来临之际,为推动省、市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2月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温暖过冬以及社会救助金发放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特殊困难家庭温暖过冬。
县纪委监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郭国涛带领民政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枣村乡禹村低保户刘自兰、张香珍、散居特困供养人员范国全,城关镇低保户范同庆、残疾人秦安中等特殊困难家庭实地查看冬季取暖以及救助金日常领取情况,面对面了解救助资金是否提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购买的保暖物品是否够过冬,保障对象对救助政策是否满意等。
“大爷,这几天降温了,家里冷不冷,取暖怎么样?”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入户走访等方式,亲切地与困难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了节前救助金发放及取暖物资储备情况,让群众倍感温暖。
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是民政局社会救助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冬季监督重点之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岗位职责,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聚焦政策落实、物资发放、救助帮扶等方面,督促民政部门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对全县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排查,切实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温暖过冬工作。
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职能,通过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结对帮扶“敲门行动”,入冬以来,累计走访慰问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36943人,解决临时困难3470人次。同时为积极应对此轮冰雪天气对低收入人口温暖过冬带来的不利影响,拨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70万元,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同时在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已于1月30日向35802名城乡低保对象、5897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前发放了2024年2月份基本生活费1374.8万元,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